(繪圖/周憶璇)

寫小說的日子

{留下來的人}專欄

聽,學會聽故事說。即使眼前是一份空白的檔案,先聽聽腦中浮起的萬丈澎湃,聽故事說。順著那份浪流,讓人物表達,而不是自己。

一張又一張分鏡表,被插進活頁筆記本當中,在牆上貼著。潦草的字跡,寫著登場時間、人物、地景。漫畫格式筆記本裡頭,文字溢出了框線,四個顏色的字跡,看起來如此無序。

過了不久,許多分鏡被撕下,又重新排序。新謄的版本上場,補上了順序空缺。換了一本筆記本,全新空白的框線。

活在這樣的結構練習裡,過了一年多。

小說初始,憑藉著對於角色的痴迷,以及故事線條的執著,一路飆速超過六萬字。我是如此喜歡這個宇宙,相信終點就在前方。寫著開頭時,已經想著結局,只要衝刺,就可以了吧。

隨著對白開展,角色不只是功能擔當,而場景越寫越多。我思考著要控制,還是讓它發展?一開始,控制的心態佔了上風——我需要將這個故事趕緊完成,有了草稿,再來修改,我需要完成的那個步驟。然而,追趕著結局的過程,我會因此失去許多角度與層面,是否該休息一下,體會角色之間更多的可能性?

急著急著是不是可惜了?

我沒有辦法休息。當字數來到八萬字,我從「還有多少字數可以運用?」,到「我需要多少字數,把這個故事完成?」

只在一念之間。

想起了過去參與編劇的經驗,我決定將寫下的人事物,用劇本方式跑一遍。情感的濃度沒有變淡,可是劇情的張力,從而改變了樣貌——這些場景不夠,串接的事由不足,角色的厚度需要更多對白撐起。

甚至,我也許需要更多角色,來襯托與對應初始角色,愛與恨才可能有更多樣貌。

直接順寫的勇氣是必須的。後續的編排與剪輯,讓我意識到,我真正開始處理小說語言。端著滿滿食材,走進一個嶄新的廚房。

我似乎不曾這樣說故事。我需要方法,走下去。

面對蔓生的枝節,我需要前所未見的專注。

*

我總是以一個遊走各式文體的作者,被讀者認識著。

規格可能是散文,也有現代詩的語言在其中。我喜歡寫短篇的散文詩,也喜歡寫長篇的類小說散文。當它們各自有了生命,相互對話,或許那就是我被世界辨識的文風。

開始構思小說時,我先回頭讀了曾寫過的長篇散文。在散文的步調下,我刻意使其虛構化:其中確實有應該發展下去的未完感受。

我是想說一個故事的,但勒著自己的手,沒把故事講完。

會不會是,最初也是想寫小說的,卻斷了氣。我仍能感受當時下筆的衝動與轉折,那像是一個個完整的場景,一場一場有意思的戲,但衝勁沒有能帶著它們走更遠。

是想要言盡於此,還是無力延伸調度?收在一個引人發想的場景,是我嚮往的書寫。讀者如果能共感一瞬惆悵或複雜,已然足夠了,是吧。

不,那些故事有些可惜了。他們本來可以成為小說。

那不是有意為之的收納。那是說法的選擇。

嚴厲的自我拷問來了:怎麼樣堅持著那股氣,讓它不只是一幕精彩,而能更為悠長?

綻放的直覺,需要經營與培養,而非以簡約之名耗盡可能性。

我以為的文類橫越,會不會是卡關的理由?本來想寫詩的,本來想寫小說的,為了自己的收納方便,成了型態上的散文。

無論是否虛構,那其中想寫小說的我,在擔憂什麼?

或者,只是還沒敢於練習呢?

*

腳本、分鏡、漫畫的方法,使我找到了延續下去的「氣」。故事有自己的生命,如何順勢開展,比戮力強調更為重要。

從而,一個又一個世界觀被打開了。一個一個角色的述說方式,也有了具體的分別。原本一個口氣,變成三種口氣,六種口氣⋯⋯人稱之間的移轉,也自然了起來。

最重要的是,不只是作者的意志貫徹,該由這些人物帶我去不同的場景。

那些刪除的部分,佈滿了「旁白」——旁白無盡,是不可行的,我不該一直出現,該讓這些角色說自己的話。

即使交代客觀事實,也不該突然跑出第三人稱。有其他方式轉場,那就別省力。

我花了大量的時間看過去喜歡的劇,思考為什麼一集一集的構成與串接。一季該怎麼收,是否該暗示有下一季,人物性格該從哪一刻開始有了迴旋,而不只是演一個角色理所當然的樣子。

那些最使我著迷的劇,都有多重語境。每一集,都可以從某一個角色的口吻與世界觀開展。情節緊湊與否,不在於編劇的意圖,而是達到意圖之前的表達選擇。意圖再有趣,表達沒有張力,只會陷入「我要告訴你這件事情喔」——說什麼都好,不要一直說明。

過去的我,以為形式就是表達:意識流、擬真、簡約、後設、寫實⋯⋯選擇了一種主義型態,就成為了表達的樣子。小說寫著寫著,顛覆了自己,不可謂不震撼——在長篇作品裡,表達該像一首曲子,該由節奏與韻律主導,轉換也許穿插著不止一種型態,表達是多面向的。形式是工具,不是決勝的武器。

語言是流動的,合適與否,該有判斷。這樣的判斷,正是寫小說的日子裡,不停叩問自己的命題。

當我「分心」,下筆寫其他文類時,觀念也不同了。不要急著丟意圖與概念,試著去表達。透過小說的練習,我也達到了其他文類的自省。

在諸多猶疑與揣測中,我放慢了腳步。是的,我依然急欲說完這個故事,但為什麼那麼急?是為了放下一個階段才能往前走?還是我沒有思考過自己跟作品的距離與關係?

是因為喜歡這個主題,受到情感上的吸引,才想寫的吧。

這份喜歡,使自己想方設法靠近。我的方式是文字,但文字要如何對得起這份喜歡?

不是會寫、能寫就足夠的。

喜歡必須是純粹的,但這份純粹必須經過編排。單純想說一件事,其實並不單純。

寫小說的日子裡,試圖開啟一個新場景,「我想說的是」不再衝第一,「讓故事說吧」成為最核心的理解。

聽,學會聽故事說。即使眼前是一份空白的檔案,先聽聽腦中浮起的萬丈澎湃,聽故事說。順著那份浪流,讓人物表達,而不是自己。

於是我去到了未曾想像過的場面,下筆卻似曾相識:這是我的故事,也是故事自己的故事。一張張分鏡,記錄了如此這般,嘗試平衡表達的過程。我與故事對話著,喃喃自語,感激並意識到這份喜歡,努力使它不可惜,在寫小說的日子裡。